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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 泼天富贵 (第2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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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院子,把家小安顿了下来。

因越王这些年生意做得好,他帮着低收高卖,差事办得好,工钱拿得多,每年赏钱也不少,又能从中得些差价,这些年也攒了不少银子,已在北市那边买了一进院子,算是在京城安了家。

虽说也是京里人了,见过大世面了。可贵人们住的东西市,他们等闲是靠近不了的。

如今得了邀请进了越王府,见着这般富贵,房子雕梁画栋,亭台楼榭,移步换景,侍女下人穿得都比他们精心打扮来的好,心里更是羡慕连连。

李氏更是打定了主意,要把女儿嫁入高门的心思。

曹厝因念着越王和林家的特殊情谊,亲自接见了林敬安三口子。

“见过曹大总管。”

林敬安带着妻女给曹厝见礼。当年在皇陵,他见过曹厝,就已觉得对方的身份他们攀不上,现在京城再见他,一身锦衣越发精神的曹厝,更让人觉得高不可攀。

“怎敢劳动曹大总管来见小的。随意打发个下人过来就是了。”林敬安诚惶诚恐,这些年给越王做事,但来越王府还是头一遭。

心里只觉得里子面子都有光了。

曹厝笑呵呵地与他寒暄,对他妻女四处乱转的眼神好像看不见。只说了前些天回皇陵见到林家人一事,说林家人请托他们给他们带了秋衣来。

“还劳动王爷和曹大总管帮忙捎带,小的这心里着实过意不去。”

“无碍,就顺手的事。”

曹厝与他寒暄了几句,见他妻女一脸惊叹的表情,心里也颇为自豪,他们王爷这是苦尽甘来了,京城这泼天的富贵,如今也轮到他家王爷了。

好心情地命人带他们在府里转转。

结果,在一进院,林兰贞就遇上那个心心念念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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