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三十四章 刺杀(求收藏求推荐求月票) (第1/3页)
就在凯和伊莎贝拉闲聊里,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,歌迷会也算圆满完成。
其实安保工作大多数时候都是像这样子,波澜不惊,甚至有点无趣。可对安保人员来说,这样却恰恰是最好的结构,不出事就是好事。等到歌迷会结束,麻辣鸡也在一群工作人员的簇拥下回到了化妆间。
斯图尔特他们也渐渐向后退聚集,只等将麻辣鸡送到酒店,他们的工作也就完成了,他们的工作内容中并没有要保护麻辣鸡日常安全的内容。他们原本就是临时工。
麻辣鸡再次遇到凯,也非常谦逊的和凯聊了一会儿,虽然凯不喜欢她的歌,对她的行事作风也有点不认同,但对她本人却没什么意见,相反因为亚历桑德拉的原因,凯也知道一点这位说唱歌手的为人。
亚历桑德拉之所以会和麻辣鸡成为朋友,就是因为麻辣鸡这个人非常讲义气!
别看这个有点看起来有点不入流,但身在娱乐圈,亚历桑德拉对人心诡谲早就见识了很多,娱乐圈里没好人,这一点不夸张。像麻辣鸡这种讲义气的人,在娱乐圈中就好像一个哈士奇在狼群中一样,看着很像,可实际上非常特立独行。
越是遇到越多坏人,就越觉得好人可爱。
大概就是因为这个亚历桑德拉居然和麻辣鸡意外的合得来。
而对凯来说,东方人永远对义气两个字有着天然的亲近感。古往今来,中国有三种人最为人歌颂:忠臣孝子,义气无双。
对国人来说,一个人再坏,可但凡只要沾上这三样,人们就认为这人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。凯同样如此,以前他遇到过一个犯人,那家伙基本算是无恶不作,抢劫杀人等等,罪行累累,凯和同时为了抓住他,整整用了半年,跑遍了小半个中国,才最终抓住他,当时抓住他的时候,一群人恨的牙直痒痒。
无他,这人就是一个混蛋。
哪怕他被抓住了,也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,对公安机关的审讯拒不配合,要不是有纪律,凯甚至想给他上手段,都不为得到口供,就想为那些无辜受害者出气!
但就这么个人,在见到自己瞎眼老娘之后。又是跪地磕头,又是大骂自己不孝,不能给老人养老送终,还连累老娘几十岁的人被拉到警察局。
那模样要不是在现场,凯都不相信是真的。
当时别说是凯了,就连一些老刑警都感动的稀里哗啦的,甚至都动了恻隐之心。
但回过头想想,这个人是好人吗?
当然不是!
可就是国人对人最质朴的看法,一个人如果是忠臣孝子,义气无双,那他再混蛋也有可取之处。
虽然说真的有些偏驳,可问题是这玩意已经刻入了中国人的化基因当中,没法改变的。
所以尽管凯对麻辣鸡的很多东西都不算喜欢,可对她本人却不讨厌。
“怎么样?成为大明星是什么感觉?”
凯问道。
“还不错!”麻辣鸡先是收着回答,可下一秒就破功了。“好吧,我撒谎了,当大明星实在太棒了!”
和很多成名之后的明星,会故意装逼说什么成名之后,自由少了,不能过普通人的生活了,工作增多了,和家人朋友少了之类的话,好像他们成名之前所做的一切努力真的只是单纯为了梦想一样。
都搞不明白这帮人什么心态。既然成名这不好那不好,那你拼死拼活成名是为了什么?就为了受罪?
真要让那帮装逼犯做回普通人试试!
反倒是麻辣鸡的反应更加真实,谁不喜欢万众瞩目,万千宠爱呢?
布莱恩一直在旁边,看到凯那么熟稔的和麻辣鸡谈笑风生,也有点想搭话。倒不是追星,他早就过了那个年纪,要是三十年前倒有可能。他只是想找麻辣鸡取经,不是那种取经,是真正的想要让麻辣鸡给点建议,好让自己的女儿能够在这条路上有个借鉴。
但话到嘴边,他反倒不知道该怎么说了。
就这样,他一直纠结到他们从体育馆后门走出来。
那里也聚集着一帮歌迷,就等着麻辣鸡从后门出来。
挺难理解那些粉丝咋想的,对粉丝来说,他们喜欢的明星是最特殊的那一个,可对明星来说,他们的粉丝有很多。他们傻乎乎的站在门后为自己喜欢的明星欢呼,然后呢?
指望明星记住你?
别逗了!
也许有人会说,我喜欢他,又不是为了让他注意到我。
说的很大爱无疆,我喜欢你,与你无关,你甚至不需要知道我的存在搞不好可以把自己都感动了。
其实这都是胡扯。
喜欢这种情绪永远是自私的,你喜欢一个明星,并狂热的追星的时候,事实上就是希望你喜欢的明星能够注意到你,甚至展开更多的东西。这一点上,还是粉比较直率,我喜欢她,就是希望有一天能上她他。
但事实却是,这些人中绝大多数,甚至一点印象都不会留在明星脑海里。
事实上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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