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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,她把笤帚一丢,不顾主任的黑脸,笑着说:“主任,我去劝说黄述玉同志尽快到知青办报道,中午之前回来。”

李兰草拉着黄述玉跑出街道办。

两人跑到马路上才停了下来。

“我只换工业票,换吗?”黄述玉问。

“换。”李兰草身上背着一个绣着五角星的军绿色单肩包,这是她奶奶自己织的土布,也是她奶奶自己染的色,五角星也是她奶奶绣上去的。

李兰草从包里拿出三张全国工业票递给黄述玉。

黄述玉给了她六张湘省工业票。

李兰草收好了票,蹦蹦跳跳离开,离开的方向并不是回街道办的方向。

这小丫头有一定运气在身。黄述玉之所以这么说,是因为派出所给她安排一份工作,他们并不希望她离开阳县,至少短期内她不能离开阳县,也就是说李兰草短期内不会失去这份工作。

黄述玉收回目光,朝着相反的方向走。

阳县知青办前身是阳县商会的办公场所,一面鲜红的旗帜飘荡在知青办上空,黄述玉眺望这面旗帜,眼中出现名叫希望的光芒。

黄述玉朝着这个方向走去,眼前凭空出现一行字:

[1973年2月26号中午,俞芳相亲结束后,在湘省阳县人民大楼附近失踪,案件一直未被侦破。]

黄述玉惊恐的发现这不是幻觉,路上的行人和她擦肩而过,竟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这行字。

这行字一直漂浮在自己眼前,只要黄述玉睁着眼睛,就一定会看见这行字。

本该在知青办的人出现在人民大楼附近。

这里就是湘省阳县,现在是1973年2月26号,黄述玉想知道现在几点了。

人民大楼前面的广场上有一座大时钟,听老一辈人说60年前,一位西洋人来这里传教,在这里建了一座大时钟。60年过去了,大时钟还是非常精准的。

黄述玉走到大时钟正面看时间,现在是上午10:48。

黄述玉惊奇的发现字发生了变化:

[2024年12月27号,*县官媒为自己的措词不当道歉,警方连夜组建专案组调查刘某军买妻、虐妻案。受害者年纪大概在70至75岁之间,长期经受虐待,神志早已不清,问不出有用的信息,通过DNA数据库比对,意外找到受害者的儿女们。

警方和受害者的儿女们取得联系,受害者的儿女并不知道自己是被领养的……经过警方的深入调查,刘某军长期从事拐卖妇女儿童活动。

在打扫受害者长期生活的地方时,撕掉发霉的报纸,意外在墙壁上发现一座大时钟,还有一群建筑物,警方判断是受害者清醒的时候画出来的,通过和老照片对比,警方没能找到与此相似的城市……一位热心网友向警方提供了一张老照片,让案件有了重大突破。]

一堆陌生的词汇,却不影响黄述玉的阅读。

看似两个案件,有没有可能就是一个案件?

案件二的受害者是否是案件一的俞芳?

如果假设二成立,俞芳就不是主动失踪的。

她在人民大楼附近,字没有丝毫变化,当她站在大时钟面前的那一刻,字才发生了变化。

这是2条来自51年之后的预警,有没有可能预警在提示自己,俞芳就是在大时钟附近失踪的?

这里视野开阔,想把一个处于昏迷状态的人,从人来人往的大时钟附近带走很困难。

那么俞芳一定是主动跟人离开的,俞芳只有在清醒的状态下,才会主动跟人离开。

黄述玉没忘记俞芳是来相亲的,但很难判断这场相亲有没有结束,无法通过这条信息找人,她也不知道俞芳的长相。

黄述玉离开,走进一条巷子里,从军绿色挎包里拿出一张本省的工业票和一支铅笔,快速在票上写下俞芳的名字,回到大时钟附近,假装系鞋带,把票丢地上,自己把票捡起来,喊:“俞芳!”

俞芳和相亲对象分道扬镳,在大时钟附近遇到了堂姐。堂姐说她乡下外婆家所在的大队今天杀猪,带她去吃杀猪饭。俞芳馋的直流口水:“姐,你等我,我回家跟我妈说一声。”

“你动一动你的脑子,不是小婶跟我说你在这里,我怎么能找到你!”俞岚语气不好说,“我跟小婶说带你去吃杀猪饭,小婶同意了。”

“哦!”俞芳跟上俞岚的脚步,“咦,姐,你有没有听见有人在叫我?”

“你听错了。”俞岚边拽着俞芳往前走,边抱怨道,“都怨你,中午这场杀猪饭吃不上了。”

“俞芳!”黄述玉。

“姐,真的有人喊我。”俞芳拽出自己的手,“姐,我去看看是谁在叫我,我马上回来,不会错过晚上那顿杀猪饭的。”

盯着俞芳跑远的身影,俞岚恨得牙痒痒,跺了跺脚追了过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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