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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81章 土地(一)公田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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郯县的秋试进行的如火如荼,曹昂在彭城也没有闲着。

对于曹昂来说,一年的孝期不过是让他从明面上转到了私下,该做的事却没有变少。他若真是只守孝不过问其他事,那就傻子了。

实际上无论是之前的“宗贼案”还是秋试,都在曹昂的把控之中。

“宗贼”一案,曹昂先后查抄了数十万顷土地,占了整个徐州耕地的三成。至于所得财货,更是不计其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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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着秋试一事,“宗贼案”的风头被压下,谁也不知道曹昂到底赚了多少。

以曹昂的性格,手中有钱、有地,那就要开始折腾。

从前曹昂有很多的想法,可惜受限于实力、身份,很多事情并不能轻易做,但现在不一样了。

天下已经无人可以约束曹昂,正方便他将徐州当作一块试验田。

而曹昂的第一把火,便是烧向了土地。

八月底,“宗贼案”尚未结束,曹昂就将班英、郭嘉、郑度三人招到彭城议事,而商议之事,便是如何处置收缴的土地。

按照班英估算,此次抄没土地,大约二十万顷,而且很多都是不在册的。

大汉熹平年间,全国土地约有七百万顷,到了去年,只剩下四百万顷。剩下的那些土地,并非荒了,而是因为战乱等各种原因,落到地方豪族手中。

曹昂一直希望重新清丈土地,但担心引起豪强大族反击,一直未动手。而此时手握徐州三分之一的土地,而地方豪族也被曹昂清洗的七零八落,让曹昂有了翻脸的底气。

议事堂中,众人俱至,曹昂也不遮掩,直接说道:“这二十万顷土地,要拿出一部分来酬功,可是即便如此,也会剩下很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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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二十万顷土地,看似不少,未来可能更多,但咱们并不可能每块土地都安排人种植,这些土地若不能有效管理,用不了几年,就会七零八落,诸位对于如何处置这些土地有何好办法?”

其实怎么处置土地,三人早思量多时。

班英作为幕府官长,最先说道:“徐州这两年虽然安定,但流民亦是不少,再加上从青州、兖州、豫州等地涌入的百姓,亦有十多万人。

不若将这些土地,分授给无主百姓。同时每户出一人可为兵丁,自备武器、甲胄、马匹、粮食,听从征调。如此一来,我军不费一钱一粮,可得十万大军。”

曹昂听了不由得点点头,这应该是最初版本的“府兵制”。

其实无论是隋唐府兵制,还是明朝卫所制,都是分封制的延伸,即我给你土地,你帮我打仗。

不得不说,这种兵民合一的制度,最大程度上减少了政府开支,可最大的问题便是,随着土地的兼并,以土地为基础的受田制度一定会崩溃,而且寿命基本上不过百年,甚至三五十年就会出问题,除非再经历一次洗牌。

曹昂不想再走这些老路。他不知道自己的办法能生存多久,但他希望可以在曲折之中,寻找到一条长久的道路。

于是曹昂便说得:“我不准备将土地分出去。”

班英立时便明白曹昂的心思,立刻问道:“主公是要设公田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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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昂点点头。

班英并不觉得曹昂的想法比授田更稳妥,想了想便言道:“若是设公田,怕是短期内很难见到成果。而向百姓授田,却是能最快地让徐州百姓归心。而且我们打到哪,田授到哪,到时候便可不费银钱而兵丁自足。”

“公玉说得很对,甚至于当前有百利。可是公玉考虑过吗?一旦向百姓授田,不说三代、五代,就说二十年之后,还有多少人能守住这些土地?”

班英一时语塞,土地兼并的问题,他也明白。

曹昂接着说道:“我觉得将这些土地设置为公田,属于国家,百姓可以租赁,之前杜畿在琅琊国搞得民屯就很不错。百姓的租赁是长期的,可以使百姓稳定在某一块土地上,除了不能买卖,跟他们自己的土地,并无区别。除了土地,他们甚至可以租赁国家的耕牛、农具、种子,只要缴足税收,剩下的都归他们所有。

如此做法,或许土地不属于老百姓,可实际上是官府对土地产出进行兜底,百姓只须多劳多得,也不用惦记着去卖地了。”

曹昂的想法,便是因时制宜,一部分由官府组织的大包干,主要是罪隶屯和军屯;一部分以租赁的形式分产到户,主要以民屯为主。

前者保障了战备粮,后者保障了民生。

三人点点头,班英还是觉得授田有一定的操作价值的,便又说道:“主公,百姓卖地也是不得已而为之,不能因为此事而因噎废食。”

“公玉,我理解百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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